一.台北地方法院在裁定支付命令同時,會發函(民事庭函)命債權人補正以下二份文件:
1.力霸公司的公司"變更登記事項卡"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持"法院民事庭函影本+支付命令影本+連同加蓋公司大小章之抄錄申請書+委任書+200元"至台北市政府商業處(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北區1樓)申請,
表格及申請說明請至下列網站下載:
http://www.tcooc.taipei.gov.tw/new/index_s_3_1_1_1.asp?linkid=20

2.負責人王令楣最新部份"記事勿省略"戶籍謄本"..........持"法院民事庭函影本+支付命令影本+連同加蓋公司大小章之抄錄申請書+委任書+20元"至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(有電腦連線即可)
(最近因為力霸債權人申請案很多,有的法官在民事庭函中就沒有命債權人查報王令楣的戶籍謄本,請留意記載內容)

二.取得上述二文件後,請寄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(注意:信封上要寫"案號+股別",並附上原民事庭函影本)即可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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